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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7日起,澳门公务员返工须出示接种疫苗或七日内核检证明

澳門日報 2021-11-11


从本月27日起
本澳公务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须出示接种疫苗证明
七日内核检阴性证明



卫生局昨发出指引,要求所有工作时须接触服务对象,或与其他人共处密闭空间的工作人员,需要接种新冠疫苗或核酸检测。行政公职局今向公务员发出指引性传阅公函,指自9月 27日起,所有公务人员进入工作场所,须出示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或出示7天内阴性核检结果证明,否则会视为不合理缺勤。持不宜接种疫苗医生证明者,可豁免核检费用。

指引全文如下:
1、为有效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传播的风险,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人员,有责任配合卫生当局的防疫措施,尽快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保障自身、家人及公众的身体健康。
2、于2021年9月27日起,所有公务人员进入工作场所,须出示已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证明,或出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七天内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因未能出示上述证明而缺席上班者,有关的缺勤视为不合理缺勤。
3、公务人员的核酸检测应在非办公时间进行,持有因健康状况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医生证明者,可豁免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

扫描二维码可进入新冠疫苗预约系统

4、有意接种疫苗者可透过网址或扫描二维码登入卫生局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5、按预约时间到各接种点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适用《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135条第3款的规定,即前往接种地点以及返回部门所需的时间视为合理缺勤。

若需要了解有关疫苗及预约接种的详情,可浏览新冠病毒疫苗资讯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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